夷陵区财政局腐败风险防范措施
前 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局党委紧紧围绕财政收支管理、财政审批、财政执法、干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重要岗位和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预防措施,共查找涉及局领导班子和20内设机构负责人(二级局局长、主任、科长、副科长、副主任等)风险点60个,分别明确了控制标准和控制措施。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充分利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资源,集中力量抓好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防范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和监管风险,在财政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提升财政干部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财政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O一一年二月
目 录
1、领导班子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2、办公室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3、政工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4、预算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5、国库收付中心(国库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6、行政政法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7、教科文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8、经济建设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9、农业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10、社会保障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五项)
11、经济贸易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12、会计事务管理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13、行资科(绩效评价)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14、财政监督检查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15、非税收入管理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八项)
16、农村财政管理局(综改办)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17、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18、政府采购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19、信息中心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20、投资评审中心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领导班子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风险点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
1、控制标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
2、控制措施:一是八号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由局党委组织,局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参加,通过填写推荐表、民主测评等方式提出推荐人选,也可由所在党支部通过会议形式提出推荐人选,以个人名义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二是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局党委可以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集体研究决定,得不到群众过半数票推荐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3、岗位责任:局党委班子成员
风险点二:预算编制管理与执行管理。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③《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06〕77号)。
2、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抓住预算编制“龙头”,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基本支出预算做到如实、准确反映预算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类型等基础数据及变化情况。项目支出预算做到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时间进度,保证可执行。建立重大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制度,将项目预算做实做细做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公务卡结算、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
3、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税收收入管理、协调力度,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健全非税收入征管制度,全面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把所有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建立预算支出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对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4、责任岗位:局长、副局长
风险点三:财政行政许可审批: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代理记账资格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等。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②《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5号令)。③《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第36号令)。④《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192号令)。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资事发〔1995〕17号)。
2、控制措施: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相关文件的精神,完善审批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风险点四: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拨付。
1、控制依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专项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制度和资金下拨文件。
2、控制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做到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制度、按工程进度拨款,及时拨付资金,保障项目实施。
3、责任岗位:局长、副局长。
办公室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风险点一:制发文件。在文件制发工作中,审核签字程序是关键环节,特别是上行文和规范性文件签发前更要做到内容审核到位,制作规范。
1、控制标准:①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②《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鄂政发[2001]46号)。③《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85号)。
2、控制措施:财政局发文要做到“五审核、五签字”。一是文件起草后由经办人审核签字;二是由科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三是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四是上行文和规范性文件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五是报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六是规范性文件要上报区法制办审核。
3、责任岗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风险点二:“三密”文件的管理。“三密”文件的收文登记、传阅、存档是关健环节。
1、控制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秘密文件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中发[64]627号文件)。
2、控制措施:①“三密”文件的接收、登记、传阅、保管、清退工作由办公室机要人员负责。机要人员要严格遵循“三密”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自行翻印,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文件内容,不得丢失“三密”文件或随意违规处置文件等。②对传阅后的“三密”文件,应妥善保管,存放到单位保险柜中。
3、责任岗位:办公室机要员。
风险点三:印章的安全管理。各种文书盖章,领导签字是关键环节。
1、控制标准:《区财政局印章管理制度》。
2、控制措施:①使用行政印章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签字手续。②以本单位名义制发的公文,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发,然后加盖单位印章。如主要领导外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急需加盖印章的,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才能盖章,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加盖单位印章。
3、责任岗位: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风险点四:信访件的办理。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和回复是关健环节。
1、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
2、控制措施:①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在规定的办结期限内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②对信访件的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书面答复信访人,做到事实清楚,答复明确;对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3、责任岗位:办公室信访岗位。
政工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风险点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确定考察对象是关键。
1、控制标准: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
2、控制措施:一是把好民主推荐关。民主推荐由局党委组织,局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本单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参加,通过填写推荐表、民主测评等方式提出推荐人选,也可由所在党支部通过会议形式提出推荐人选,以个人名义推荐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写出署名的推荐材料;二是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局党委根据民主推荐结果集体研究确定,得不到群众过半数票推荐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3、责任岗位:政工科科长。
预算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风险点一:部门预算编制。主要是如何使部门预算的编制达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如何科学地确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它是部门预算执行的起点,也是部门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③《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鄂财预发[2006]77号)。
2、控制措施:一是层层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规范区乡两级以及乡镇之间的税收级次关系,努力培植财源,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确保部门预算执行的财力保障;二是严格执行“二上二下”的编制程序,并统一使用E财软件;三是遵循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及综合预算的编制原则,并采取“三个三”的编制方法,即三规范、三核定、三保障,三规范即规范各项支出标准,规范个人收入分配,规范部门预算管理;三核定即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入项目,核定收支数额;三保障即保障个人工资、规范津补贴和绩效考核政策落实,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法定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管理办法。
3、责任岗位:预算科科长、部门预算管理员。
风险点二:预算指标控管。预算指标的管理是整个预算执行过程的关键,它直接决定着预算执行的结果,预算指标的严格控制体现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②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③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及专款文件等。
2、控制措施:一是将年初已下达到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内支出指标严格按功能及经济分类科目分解录入到各单位;二是对于预算内年初预留的专项资金、非税收入的拨付要严格按业务科室审核和领导签批意见进行指标的录入;三是对于当年追加的专项转移支付及专款指标,要严格按上级文件指定的支出科目、金额及局相关科室和局领导签批意见办理指标录入事项;四是要建立预算指标台账,及时登记,严格控制,防止超预算指标拨付资金。
3、责任岗位:预算科科长、乡财政管理员。
风险点三:办理财政体制结算。财政体制结算包括区级财政与省、市级财政之间、区级财政与乡镇(街道)级财政之间的结算,各级财政之间对账是办理体制结算的关键,它直接影响着上下级财政之间补助、上解项目的准确性。
1、控制标准:①《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4]20号)。②省财政厅《关于省管县(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意见》(鄂财预发[2004]21号)。③省财政厅与市、县财政年终结算办法。④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七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建设的通知》(夷政发〔2007〕11号)。
2、控制措施:一是按现行财政体制有关规定,拟定年度结算办法下发给乡镇;二是严格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确定的收入划分办法,通过财税三家认真对账,准确划分区乡两级财政收入;三是收集整理年度执行中省、市下发的和区下发乡镇(街道)的补助上解文件,以及省与区、区与乡镇(街道)的资金扣款文件,按结算办法进行体制算账并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乡镇财政所进行核对;四是与国库科认真核对年度执行过程中省、市与区、区与乡镇(街道)之间的资金拨付数据,确保上下级财政部门之间本年度资金往来结算的准确无误;五是提出乡镇体制结算方案,经批准后执行。
3、责任岗位:预算科科长、乡财政管理员。
风险点四:财政扶持政策的计算和兑现。为改善我区投资环境,引进外地企业落户夷陵,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我区相继出台了一些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财政扶持政策文件,财政局预算科应当准确把握政府文件精神,认真计算财政扶持额度并及时予以兑现。
1、控制标准:夷陵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对招商引资企业财政扶持政策的相关文件。
2、控制措施:一是收集区政府关于对招商引资企业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文件并准确把握文件内涵;二是及时掌握各相关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纳税情况,并据此计算财政扶持资金数额;三是按照区乡税收级次进一步确定区乡两级各自分担的财政扶持资金额度;四是将财政扶持资金的计算情况向区政府书面报告,经审批后及时兑现给相关企业。
3、责任岗位:预算科长、乡财政管理员。
国库收付中心(国库科)
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财政收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财政收支数据的真实、准确是财政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决策的依据之一,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全市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管理,实行会计监督,合理调度资金的前提。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国发[1985]96号)。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实施细则》(财预字[1989]第68号)。
2、控制措施:①按规范程序处理总预算会计的日常核算业务,及时登记和处理总账系统,做到账账、账证、账表相符;及时与人行、国税、地税以及上下级财政之间核对收支数据,编制准确的收支报表,报告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在办理财政国库资金支付、资金调拨及往来款项的划拨时,认真审核指标、计划,所有出库资金必须有领导签字审批,拨款依据及相关文件资料必须齐全,财务印鉴两人分管,严禁单人作业。②合理调度财政资金。根据财政收支状况,在保证按正常支出计划拨付的同时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③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监督预算执行。
3、责任岗位:国库科总预算会计。
风险点二:财政资金的安全。财政资金安全是财政国库部门的一条“生命线”,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是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
1、控制标准:①《夷陵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夷政办发[2003]56号)。②《夷陵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夷财库发[2003]146号)。③《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宜昌县支行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的通知》(夷财库发[2008]168号)。④《区财政局、人行宜昌县支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关于印发<夷陵区政府性资金银行代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夷财库发[2008]106号)。⑤《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夷财库发[2009]24号)。
2、控制措施:①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政府性基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管理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财政资金依法按程序支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按预算下达的指标,审核下达各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严格审批大额现金支付和大额项目支出。②国库支付业务设置五个控制环节,即初审、支付、复审、清算(生效)、终审(缮印)。初审,主要审核单位上报的支付申请书的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单位印章是否齐全,资金性质是否分清,资金用途和支出项目是否符合规定,用款单位所附相关资料是否相符,查阅用款单位计划额度,确定是否支付;初审完毕,支付申请传递到录入岗位进行数据录入;数据录入完毕后,再由初审岗位依据录入的数据,按用款单位支付申请所填列内容逐笔、逐项进行复审,完成录入审核程序;清算岗位负责对已经录入审核的数据进行确认生效,生成支付令并打印;终审岗位负责对打印的支付令按用款单位提供的支付申请书进行最后一次核对后加盖印鉴传递至银行进行支付(印鉴由初审岗和终审分开管理),少于两人不能办理支付业务;在当天业务结束后,安排专人负责日结和工作日志记录;在日结时发现代理银行有上日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应立即查清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对银行退款等业务查明原因进行相应处理。
3、责任岗位:①财政专户资金管理岗位;②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岗位;③国库收付业务中支付岗位和清算岗位。
行政政法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部门预算“一上”和“二上”审核环节。预算编制支出项目及标准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编制依据是否充分。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②《区财政局关于编制****年部门预算的通知》。③各部门申报的预算编制依据材料。④各级相关文件精神。
2、控制措施:一是对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分项目按照国家工资政策、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离退休干部管理及工会工作等相关文件精神逐项审核,检查其合规性;二是对财政预算基本支出汇总数分项目与上年编制数据、本年度计划数据相核对,对数额相差过大的,检查其编制基础是否有变动,编制方法是否正确,保证其准确性;三是对财政预算基本支出与部门提供的编制依据材料、上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数据相核对,检查预算编制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四是对部门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除基本支出外的其他各项支出等数据与上年编制数据、预算执行数据、非税收入管理部门计划数据、各项上级补助文件等相核对,检查部门预算的合规性、合理性、完整性;五是在下达预算批复环节与人大决议数相核对,保证预算编制的合法性。
3、责任岗位:行政政法科科长、科员。
风险点二:及时拨付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并对其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及使用效益进行追踪问效,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政法部门保障水平。
1、控制标准:①《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财行[2006]277号)。②年初预算编制数据。③政法部门中央政法补助项目实施规划、用款计划。
2、控制措施:一是对装备维修专款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在资金拨付环节对部门申报的用款计划、项目决算资料、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核,检查资金拨付的合规性,做到专款专用;二是按照补助项目的资金性质、用途、使用要求,及时组织资金,审核资金拨付进度,检查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三是定期对补助专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实地勘察、走访服务对象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对项目进展情况、资金使用状况及效益写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和使用重点建议,对实施不力、挪用资金的要追究责任,责令其纠正,以保证补助项目资金的安全性、有效性。
3、责任岗位:行政政法科科长、科员。
教科文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风险点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管理。关键是加强预算的编制、资金使用的管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1、控制标准 :①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鄂财教发[2008]27号)。②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湖北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14号)。
2、控制措施:①资金预算分配管理。按照中央、省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生均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校舍维修补助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将预算下达到中小学。②资金拨付。公用经费由中小学按月申报用款计划,区教育局审核汇总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通过国库收付中心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寄宿生生活费由学校上报受助学生名单,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将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代理银行直达学生个人帐户;校舍维修资金由区教育局按维修计划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后,区财政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达施工单位。③监督检查。区财政局、教育局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分配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同时接受上级财政、教育、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挤占挪用公用经费等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3、责任岗位:教科文科科长、科员。
风险点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关键是对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1、控制标准:省财政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7]86号)。
2、控制措施:①单位申请。中职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发放学生花名册,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向区财政局提交资金计划申请。②财政审核。区财政局严格审核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资格和资金申请。③资金拨付。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单位,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代理银行直达受助学生个人帐户,发放花名册由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财政局教科文科、国库收付中心、代理银行加盖公章存档。④个人存折的送达。中职学校负责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个人存折的发放工作,存折必须亲手交到每个享受对象手中,办理签收手续,讲明注意事项,签收回执联在中职学校存档。⑤学校加强管理。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发放及管理工作。⑥监督检查。区财政局、教育局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同时接受上级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一经发现,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责任岗位:教科文科科长、科员。
风险点三: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关键是对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发放到奖励扶助对象手中。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5]47号)。②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宜昌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发放办法》的通知
2、控制措施:①单位申请。区计生局根据严格审核、公示确认的奖励扶助对象发放花名册和资金计划报区财政局。②财政审核。区财政局严格审核奖励扶助对象资格和申报资金。③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单位,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代理银行直达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帐户,发放花名册由区计生局、财政局教科文科、国库收付中心、代理银行加盖公章存档。④个人存折的送达。乡(镇)处财政所专管员负责奖励扶助对象个人存折的发放工作,存折必须亲手交到每个享受对象手中,办理签收手续,讲明注意事项,签收回执联送区财政局存档。⑤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计生局要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接受上级财政、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3、责任岗位:教科文科科长、科员。
风险点四: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专项资金管理。关键是对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的认定,防止弄虚作假,确保资金发放到特别扶助对象手中。
1、控制标准:①省人口计生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口委[2008]23号)。②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08]60号)。
2、控制措施:①单位申请。区计生局根据审核、公示确认的特别扶助对象名册和资金计划申请报区财政局。②财政审核。区财政局严格审核特别扶助对象资格和申报资金。③资金拨付。区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指标下达到项目单位,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代理银行直达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帐户,发放花名册由区计生局、财政局教科文科、国库收付中心、代理银行加盖公章存档。④个人存折的送达。乡(镇)处财政所专管员负责特别扶助对象个人存折的发放工作,存折必须亲手交到每个享受对象手中,办理签收手续,讲明注意事项,签收回执联送市财政局存档。⑤监督检查。区财政局、计生局要加强资金的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同时接受上级财政、计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
3、责任岗位:教科文科科长、科员。
经济建设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是否全额纳入预算,支出是否合理、真实。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③本级人大批准文件。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所属单位收入核定。对非税收入要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二是对支出的核定。对支出要按收入情况列入单位部门预算,没有来源的一律不准纳入部门支出预算;三是按“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执行。
3、责任岗位:经建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二: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和资金下达。关键是项目建设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资金安全保证。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②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③《财政投资评审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
2、控制措施:①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论证,实地查看工程进度和质量。②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③做好工程决算验收。
3、责任岗位:经建科科长。
农业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财政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4]17号)、省财政厅《湖北省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农发[2004]7 号)。②财政部《能繁母猪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60号)。③财政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5]11号)、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发[2005]12号)。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财政部《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 [2002]156号)、财政部《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7]339号)。
2、控制措施:主要是严把三关,即:严把补贴申报关。对所有应该享受惠农资金农户都要进行入户调查,并由农户在相关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客观;由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惠农补贴数据必须真实准确,防止虚报冒领情况的发生;严把补贴发放关。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必须足额分解到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全部实行一折通及时发放到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不得在补贴中抵扣任何款项,确保零抵扣和零截留;严把补贴资金监督关。每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前,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或村组在各村组公开栏公布补贴对象、标准及金额,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发放结束后,要据实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进行网上公开,方便广大农民群众上网查询。
3、责任岗位:农业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二: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规则》的通知(财农[2001]42号)。②《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支农资金责任管理的意见》(鄂财农发[2008]85号)。
2、控制措施:一是把好项目立项申报关。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地点、集中资金投入”的整合思路,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农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区分轻重缓急,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要求统一申报项目;二是把好项目建设关。按照项目建设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采购制,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施工中所需物资实行政府采购;三是把好项目支付报帐拨付关。项目建设完工后,由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完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按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拨付项目资金或实行报帐制,所有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3、责任岗位:农业科科长、会计。
社保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五项)
风险点一:城乡低保对象的认定。城乡低保对象的把握是否准确,是否实现动态管理,是否实现应保尽保。
1、控制标准: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②《湖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8号)。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④《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⑤《湖北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鄂民政规[2009]3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基层管理。城乡低保对象确认的环节,坚持按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的程序,达到规定条件和调查确认后报市民政局审批,调查和审批过程中坚持逐级公示制度;二是规范家庭收入审核制度。通过细化城乡低收入家庭的认定办法,合理确定低保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准确把握低保对象;三是建立城乡低保与物价变动的动态调整机制,密切关注物价变动对低收入家庭带来的困难,实现应保尽保;四是坚持执行财政社保补贴资金的“一帐两审”制度。坚持每年初由民政部门组织对每个保障对象进行年度审核,财政局社保科在发放资金前,按5%的补贴对象进行抽查审核,主要审核保障对象的评议和审核程序是否规范、资料是否健全、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实行动态管理。
3、责任岗位:社保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二:大中型水库移民新增人口项目资金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新增人口项目资金的使用是否经大多数移民同意,是否按照“法人负责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1、控制标准:①《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②《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鄂政发[2006]53号)。③区财政局、区移民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移民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夷财社发〔2007〕25号)。
2、控制措施。一是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的工作程序加强管理;二是督促建立项目管理台帐。对项目的规划、上报、审批、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以台帐的方式加强管理,跟踪问效,有效督促项目按计划实施;三是坚持开展年度自查。每年度末,由区财政局、移民局组织专班,对当年计划实施的项目逐个检查和验收,保证项目按规定实施。
3、责任岗位:社保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三: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窗口服务。以城市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参加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费部分为依据,把救助资金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因病返贫的问题,救助水平的调整和窗口服务是工作的重点。
1、控制标准:①《民政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民发[2003]158号)。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10号)。
2、控制措施:一是掌握情况。结合城市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参加新农合报销后的个人自费部分进行分析,准确掌握城乡困难群众因病医治后的家庭生活状况;二是不断提高困难群众大病救助水平。结合财政发展状况、医疗消费水平、城乡困难群众的家庭生活状况,适时提高救助水平;三是逐步实现窗口服务。把城乡困难群众因病住院享受大病救助的服务工作前移,经审核符合大病救助的对象因病住院时,可以采取垫付医药费、限额结算承诺等方式,切实减轻救助对象的医疗消费负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和实现窗口服务。
3、责任岗位:社保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四:再就业培训补贴。再就业培训对象的准确性和培训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到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关系到财政资金的效益。
1、控制标准:①《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06]17号)。②《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
2、控制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培训水平。通过进一步完善培训设施、提高师资水平,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培训对象就业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培训档案,对培训对象的参训、就业等全程跟踪,建立健全档案备查;三是坚持执行财政社保补贴资金的“一帐两审”制度,财政局社保科在拨付资金前,按5%的比例对补贴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调查,主要审核培训对象参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是否真实,审核培训机构资料是否健全、对象是否符合规定。将调查结果和资金拨付挂钩。
3、责任岗位:社保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五:社保补贴对象和政策的准确把握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6]1号)。②《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06]1号)。③湖北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06]17号)。
2、控制措施。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的审核责任。坚持执行个人申报、社区初审、就业局审核、社区公示的程序,明确部门和社区的审核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坚持执行财政社保补贴资金的“一帐两审”制度。区财政局社保科在拨付资金前,按5%的比例对补贴对象进行抽查审核,必要时委托中介机构调查,主要审核补贴对象是否真实,补贴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执行政策是否准确;补贴资金拨付后,重点抽查补贴资金是否到位,对弄虚作假、违反政策取得的资金按规定追回,将审核结果和资金拨付挂钩。
3、责任岗位:社保科科长、会计。
经济贸易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风险点一:财政涉农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管理。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农业厅、综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2009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商发[2009]18号)。②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9]15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商发[2009]2号)。③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6号)、《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8]27号)。
2、控制措施:主要控制三个节点:补贴申报:对所有补贴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并由补贴对象在相关调查表上签字确认,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客观;对有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惠农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把关,防止虚报冒领情况的发生。补贴发放:所有惠农补贴资金足额分解到户,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实行一折通及时发放到位;任何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不得在补贴中抵扣任何款项。资金监督: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前,由乡镇(街道)财政所或村组在各村组公开栏公布补贴对象、标准及金额,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发放后,据实将惠农补贴资金及时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开,方便广大农民群众上网查询。
3、责任岗位:经贸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二:项目资金管理。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关于2008年产粮(油)大县奖励办法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44号)。②省财政厅、供销合作社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56号)。③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67号)。④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鄂财商发[2007]74号)及《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0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89号)。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59号)。⑥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66号)。⑦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财商发[2008]79号)。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下岗失业人员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03]148号)。⑨湖北省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分行关于印发《湖北省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鄂财商发[2001]538号)。
2、控制措施:一是把好项目申报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确定的项目发展目标和规划,按照规定要求统一申报项目;二是把好项目建设关。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采购制,采取招投标方式公开选择项目施工单位,项目施工中所需物资实行政府采购;三是把好项目报帐关。项目建设完工后,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拨付项目资金或实行报帐制,所有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并根据要求上网公开。
3、责任岗位:经贸科科长、会计。
风险点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资金管理。
1、控制标准:①《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前期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06]2259号)、《财政部关于加快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实施进程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02]76号)。②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提前还款资金再转贷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06]57号)。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第38号令)、《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财际[2007]45号)。
2、控制措施:一是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申报项目,将政府承诺上报省财政厅、发改委,由省向财政部申请项目,按批准的项目签定转让协议,再组织项目实施;二是积极组织回收世界银行贷款;三是年初根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债务余额与预算科确定还款数额,按期偿还世界银行贷款本息;认真测算还款数额,核对债务余额。
3、责任岗位:经贸科科长、会计。
会计事务管理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风险点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环节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肃考风考纪,是决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是否真实有效的关键。
1、控制标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②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05]18号)。
2、控制措施:严格按省财政厅统一规定周密布置考场,按时组织考生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①考生提前二十分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迟到三十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②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将携带的背包、书籍等物品交监考人员集中保管,手机设为关闭状态。③考试铃响起开始答题。④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⑤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严禁场内吸烟,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和传递文具、计算器等物件,严禁偷看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生中途不得离开考场。⑥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题。⑦除本考场主考、监考及巡视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考场。⑧考生违背考场纪律,将按规定视其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或按试卷作废处理,或按试卷零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停止资格考试一年;情节恶劣者如无理取闹,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等,除取消考试资格外,将依照法律规定交由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3、责任岗位:会计局局长、会计。
风险点二: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审批。申请机构所需条件和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是决定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能否批准的关键。
1、控制标准:①《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②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05]15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申请设立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所需条件的审核把关。申请设立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③有固定的办公场所;④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对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报送材料的审核把关。申请机构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以下材料:①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②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③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在机构任专职的书面承诺;④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证明;⑤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对上述所需条件和应报送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核把关,所需条件真实准确,所报材料完备齐全方可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予受理。
3、责任岗位:会计局局长、会计。
风险点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信息系统管理。系统数据安全是关键。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鄂财会发[2005]18号)。②《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施暂行规定》(鄂财会发[2007]9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机房设备管理,确保系统数据安全。按要求配备管理系统专用设备,加强对设备保养和维护,专机专用;禁止在计算机上安装非工作用软件;系统管理员口令要保密,发现管理系统的软件故障及时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处理;二是加强数据库管理,严格系统操作权限管理。系统设置和基础数据管理,由省财政厅统一设置,本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只能查阅;会计人员档案信息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本级财政会计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会计人员档案资料进行管理;按规定权限做好本级数据信息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3、责任岗位:会计。
行资科(绩效评价)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四项)
风险点一:资产配置管理。单位资产配置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是否同预算管理紧密结合。
1、控制标准: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控制措施:一是对照标准,结合存量,从严控制;二是严格程序,逐级审批,坚持与预算、采购等相关科室和单位密切配合;三是对购置的资产及时验收、登记,录入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进行帐务处理;四是办公用资产责任应落实到人,人员离职,所用的资产应当按规定交回。
3、责任岗位:资产配置组。
风险点二:资产处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准擅自处置国有资产
1、控制标准: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控制措施:一是依法评估,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必须具有合法的资质;二是限额授权,即资产批量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由单位按程序公开处置;在5000元至100000元的,必须经过评估并报领导批准(100000元以上的必须报区政府审批)后,出具《准予交易通知书》;三是信息公开,资产处置公告必须在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四是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拍卖,资产拍卖事项一律进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产权交易大厅进行;五是资产处置资金必须缴入国有资产收益财政专户。
3、责任岗位:资产处置组。
风险点三:资产收益管理。资产收益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是否全部进财政收益专户,支出是否列入部门预算。
1、控制标准: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控制措施:一是对单位经营性收入,按签订合同金额进行监督,催缴入库;二是对资产处置收入,待处置资金全部入库后,方可提供资产产权过户等手续;三是单位申请用款必须有预算、有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3、责任岗位:资产收益组。
风险点四:资产招租管理。资产招租是否公开,底价制定是否合理,合同是否经财政部门验证。
1、控制标准:①《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审核单位招租方案;二是确定招租底价;三是严格合同管理;四是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责任岗位:资产招租组。
财政监督检查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财政监督检查程序是否合规。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第10号令)。②《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财监[2007]82号)。
2、控制措施:一是财政检查通知书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发出;二是财政检查工作底稿是否按要求填制;三是财政检查询问笔录是否规范;四是财政检查报告是否真实、完整;五是财政检查复核内容是否全面,依据是否充分。
3、责任岗位:检查人员。
风险点二: 财政监督检查处罚处分是否合法合规。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②《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第10号令)。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第427号令)。
2、控制措施:一是审核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的程序是否合规;二是审核财政违法行为违法事实是否清楚;三是审核财政违法行为收集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四是审核认定财政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五是审核财政违法行为的处罚处分种类和幅度是否合法和适当。
3、责任岗位:监督检查局局长。
非税收入管理局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八项)
风险点一:非税收入汇缴户结算。收入的明细核算和解库的明细核算是否真实、准确。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②《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③《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8]88号)。⑤《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鄂财综发[2008]5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的管理。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是对其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技术性审核;二是正确填制记帐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的内容作相应的摘要说明,同时记录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记账凭证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制: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三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帐簿正确记帐。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会计账簿,同时根据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分单位、分项目的二级明细账,正确运用会计科目、会计帐簿,试算平衡,防止差错;四是定期结账和对帐,结帐和对帐是对某一时期(月、季、年)非税收入汇缴户运行状况的总结,为了确保各种帐簿记录的正确性,保证会计报表数字的真实可靠,建立定期对帐制度,并在对帐过程中做到“四相符”:对帐簿与记帐凭证是否相符、帐簿与帐簿之间是否相符、帐簿记录与实物是否相符,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五是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相关可比,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六是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3、责任岗位:非税局会计。
风险点二: 非税收入计划上报。 各单位年度非税收入计划的准确上报是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全区财政预算的真实、准确。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②《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
2、控制措施:由区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职能科室按“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完成后,再由非税局汇总审核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后下发到各单位执行。
3、责任岗位:非税局会计。
风险点三:非税收入信息系统管理。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管理问题,是系统管理的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11号)。②《湖北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
2、控制措施:①加强系统硬件的维护管理。对系统电源、主机、显示器、防雷设施、降温设施等硬件设施加强日常监测,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排除设备故障和安全隐患。制订机房操作规程,明确各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责任,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②加强系统软件的维护管理。系统软件主要由电脑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本岗位工作人员协助,同时,要加强与各代收银行的沟通与协调,对代收银行和执收单位反映的问题,在自已的能力和权限范围内及时解决,超过能力和权限范围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电脑公司解决。
3、责任岗位:非税局会计。
风险点四:非税收入缴户(库)、拨付。关键环节是资金的安全性和各专业银行的账户管理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②《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③《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通知》(财预[2008]88号)。⑤《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核算暂行办法》(鄂财综发[2008]5号)。
2、控制措施:①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好非税收入的收、解和单位往来款项的拨付工作,加强银行日记帐及各银行帐号的管理,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和货币管理制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做到日结月清、准确无误。②严格每一笔非税资金的拨付:对上介资金(国库、专户),由会计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后,分资金性质、项目分别介入国库、专户;对非税局直接拨付的支出,应在主要领导签批后办理拨付手续;对暂存款(往来款)的拨付,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对单位正常往来资金,可按部门预算控管程序审核拨付;对特殊往来资金,则应认真确认该项资金的合规性后再拨付。③严格审核各种资金的支出原始凭证,对凭证不实,手续不全者,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应予以拒付。④严格管理各种支付凭证(拨款单、转账支票等),签发各种支票严格按规定办理,防止资金流失。⑤认真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通知和督促责任人及时处理。⑥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3、责任岗位:非税局会计。
风险点五:土地出让金“宗地核算”。关键环节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出让金的交纳是分期分批,而“宗地核算”强调的是缴清出让金后才能清算。
1、控制标准:①《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财综[2006]68号)。④《湖北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鄂财综发[2007]31号)。
2、控制措施:①加强征收管理:由财政部门向国土资源部门提供执收单位代码、项目编码,由国土资源部门开具《夷陵区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缴款人到指定专业银行缴款后,凭专业银行开具的《湖北省非税收入票据》到财政部门(区非税局)开具《湖北省国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缴款人凭财政部门开具的《湖北省国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②加强清算管理:对供地手续完成后的项目用地,由项目所在地财政所按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数额代为缴纳土地出让金,缴款人取得《湖北省国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凭《湖北省国有土地出让金专用票据》及项目所在地财政所提供的征地补偿费使用基础资料,对该宗土地进行清算,并填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清算单》。③加强介库管理:区财政局(非税局)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清算单》进行审核并报区领导签批后,分项目将该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介入国库,国库负责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拨付等各项业务。
3、责任岗位: 非税局征管人员。
风险点六: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是否及时足额征收,代征单位灵活性大,减免幅度的把握是关键环节。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②《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鄂政发[2006]60号)。③《湖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313号)。
2、控制措施:①加强各项收入管理。加强对各项非税收入的管理,特别是对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污水处理费、政府调节收入、城市公用附加、垃圾处理费及财政周转金的管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收入任务,同时,各项收入的征收入库必需按工作流程办理。②加强非税收入的征管稽查。按制度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稽查,确保各项非税收入100%缴入非税汇缴结算户,并严格按工作程序办理。
3、责任岗位:非税局征管稽查人员。
风险点七:财政票据管理。关键在于缴销票据时,单位所收取的资金是否全额缴入汇缴结算户。
1、控制标准:①《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湖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的通知》(鄂财综发[2007]13号)。②《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鄂价费[2007]1号)。
2、控制措施:①用票单位缴销票据时,应将已用票据(缴销联)装订成册,在封面粘贴夷陵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资金往来财政票据缴销汇总表,在写明票据缴销号码、收入金额、应缴存金额、实缴存金额后,再报区非税局票据审核岗位进行审核。②区非税局票据审核岗位应对用票单位使用票据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有无串开、乱开、超范围、超标准收费,资金是否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等项目。③收费单位领用的收费票据采取缴旧领新的办法。收费单位再次申请收费票据时,应先到区非税局票据审核岗位开具《夷陵区财政局票证领发单》,并将已用票据缴销后凭领购证购领新的票据,以保证票据缴验工作的顺利进行。④所有直接向财政部门领用收费票据或者资金往来收据的单位都应建立内部缴验制度,要检查内部领用单位收费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核对收费单位收费票据开出的金额与财务入账金额,确保做到票款一致。⑤财政部门内部应将票据缴验工作与非税收入是否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收费票据的缴验工作,保证收费单位非税收入能及时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⑥收费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购买收费票据,必须是具有法定收费职能、经有关机关批准的独立核算的单位。收费单位的财务部门(票据管理机构)凭省级以上财政、物价部门的批准的收费文件,经票据审核岗位审核后,到票据管理岗位办理收费票据购领证领购票据。收费单位的内设机构及所属非独立核算的收费站(点),一律到本单位财务部门(票据管理机构)领取。⑦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的领购。行政事业单位凭单位申请,各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的往来款结算收据,由各单位的财务部门持民政部门同意成立机构的批文复印件、收据的使用项目说明、单位介绍信,经票据审核岗位审核后,到票据管理岗位办理收费票据购领证领购票据。 ⑧票据管理岗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一律按“交旧领新、票款同行”的原则和经票据审核岗位审核后的依据缴销、发售收费票据。对已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按“非税汇缴结算户”管理办法执行。票据管理岗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负责票据管理工作,并按月登记票据的购领、发放、领用、作废、结存账目,按月报送票据使用情况报表。⑨执收单位为主管部门或其它单位委托代收的款项,应凭有效的收费文件经票据审核岗位审核后,到票据管理岗位办理票据领购手续(另有规定者除外)。⑩票据管理岗位应督促收费单位建立收费票据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设置收费票据登记簿,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收费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收费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使用时,票据填写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
3、责任岗位:非税局票据审核人员、票据管理人员。
风险点八:彩票公益金管理。关键是资金的专款专用。
1、控制标准:《夷陵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2、控制措施:①项目单位申请:项目单位申请拨付彩票公益金,必须提供政务公开中心出据的公开交易确认书、项目验收报告、施工合同和有关原始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财政部门审核。②受理并审核:财政部门根据本年度彩票公益金来源情况和支出计划,按照《夷陵区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审核单位项目资金申请。③发文并下达资金计划。对于经过审核的彩票公益金拨款申请由区非税收入管理局发文、预算科下达资金计划,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④监督检查。体育、民政部门应加强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科学、公开、公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审计、监察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防止截留、挤占、挪用及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合法、有效使用。
3、责任岗位:非税局会计。
农村财政管理局(综改办)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风险点一: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是否全额纳入预算,支出是否合理、真实。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②《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③《区财政局关于做好****年度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收入管理。对非税收入要全额缴入财政专户,并纳入当年部门预算;二是加强支出管理。量入为出安排部门预算支出,没有部门预算的一律不准列支;三是按“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执行。
3、责任岗位:农村财政管理局会计。
风险点二:规范管理和使用“以钱养事”资金,做好“以钱养事”资金的分配。
1、控制标准:《省财政厅、综改办关于印发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省级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办发[2007]16号)。
2、控制措施:加强“以钱养事”资金管理,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会同预算科、农业科提出年度预算分配方案,报区政府审批后执行。
3、责任岗位:综改办主任、副主任。
风险点三:规范合同管理,严格按合同考核结账兑现。
1、控制标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若干意见》(鄂办发[2007]17号)。
2、控制措施:按照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服务报酬、违约责任和考核办法,一月一自评、一季度一鉴定、半年一考核、年终结账兑现。
3、责任岗位:综改办主任、副主任。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三项)
风险点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评估是否准确到位,项目选择是否科学合理。
1、控制标准: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②《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有偿资金呆账核销和延期还款办法》(财发字[2008]61号)。③每年上级发布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要求、编报项目计划的通知。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适应项目管理模式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08]211号)。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国农办[2005]239号)。
2、控制措施:一是组织项目评估。对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动态分析和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资金配套的可靠性进行审查和综合评价,为项目确立提供决策依据;二是从严把握项目立项条件: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有明确的区域范围,按流域或灌区统一规划;项目区水源有保证,防洪有保障,排水有出路,灌排骨干工程基本具备;开发治理的地块集中连片,具有较大的增产潜力;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单位或其控股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期在两年以上,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能保证资金安全运行;近两年资产负债率小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开发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竞争优势明显;带动能力强,与农户建立了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实行二级复核制,确保申报条件真实。
3、责任岗位:农发办项目主管。
风险点二:财务管理及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主要是复查工程工作量,对合同、预算、决算、验收资料、监理资料、发票的关联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
1、控制标准: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财发[2006]39号)。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农办[2005]64号)。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财发[2001]55号)。⑤《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会计制度>补充规定》(财发[2006]40号)。
2、控制措施:一是加强对原始凭证填制和审核的管理。原始凭证的填制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原始凭证的审核主要是对其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技术性审核;二是正确填制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对经济业务的内容作相应的摘要说明,同时记录应借应贷的账户名称和金额。记账凭证按以下要求进行填制:审核无误,内容完整,分类正确,连续编号;三是按财务会计制度建立账簿正确记账。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会计账簿,并根据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分单位、分项目的二级明细账,同时,正确运用会计科目,正确登记会计账簿,并试算平衡防止差错;四是定期结账与对账。结账和对账是对某一时期(月、季、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运行状况的总结。为了确保各种账簿记录的正确性,保证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可靠,要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并在对账过程中做到“四相符”:要核对账簿与记账凭证是否相符、账簿与账簿之间是否相符、账簿记录与实物是否相符,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五是准确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据真实,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六是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管理,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七是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报账资料进行复核,复查工程工作量,根据初期设计和施工合同复核工程决算。
3、责任岗位:农发办会计。
风险点三:制度执行及工程验收。各项制度的执行是保证项目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1、控制标准:①《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②《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农办[2001]224号)。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和资金公示制暂行规定》(国农办[2004]35号)。④《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国农办[2004]48号)。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国农办[2004]49号)。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的补充规定》(国农办[2004]295号)。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国农办[2005]239号)。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农办[2005]30号)。
2、控制措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和项目公示制。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由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进行监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及农村集体、农民自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应推行公示制;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进行定期检查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对竣工工程进行实地验收考评,下发本级验收考评通报,组织项目工程的中介审计,出具审计报告,提出自验报告并上报验收申请。
3、责任岗位:农发办项目主管。
政府采购科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二项)
风险点一:下达政府采购计划。采购项目是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资金是否落实,采购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是否合规。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2、控制措施:一是审核采购项目是否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或追加预算的,不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二是审核采购资金是否落实,要明确资金性质和渠道,采购资金未落实的采购项目不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三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项目实施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3、责任岗位:采购科科长。
风险点二: 采购项目资金支付。 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进行支付。
1、控制标准: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
2、控制措施:一是审核采购单位是否按下达的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二是审核采购项目实施结束后,采购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项目验收;三是审核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单所列的金额、供应商名称是否一致;四是审核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单、公开交易确认书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
3、责任岗位:采购科内勤人员。
信息中心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风险点一:财政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管理
1、控制标准:省财政厅《湖北省市州县(区)机房标准化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和《湖北省市州县(区)财政局机房建设规范》(鄂金财办发〔2006〕3号)
2、控制措施:一是严格物理隔离内外网,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二是建立设备登记台帐,将所有设备统一编号,分类标识涉密机与非涉密机,同时登记硬盘系列号、IP地址与MAC地址,维修、更换、报废时做好相关记录。三是在网络入口处安装防火墙及有关硬件网关,建立起集中监控和统一升级的防病毒体系。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对内部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到人。制定机房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病毒防范制度、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通过建章建制,定岗定责,严格监督检查,确保网络系统安全运行。
责任岗位:信息中心主任、工作人员
投资评审中心岗位风险控制标准及措施(一项)
风险点三:财政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监督。主要是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财政投资评审。
1、控制标准:①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②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③《宜都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都政发[2006]3号)。④其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2、控制措施:①加强对项目预算的评审。②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跟踪评审。③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全面评审。④对工程款拨付实行会签。
3、责任岗位:中心主任、工作人员